• 2019-12-27核釋農業用地依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」規定設置之綠能設施,仍准適用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課徵田賦之相關規定。

法律依據:

1. 土地稅法第二十二條

關係法令:

1.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

日期文號:

財政部108.12.16台財稅字第10804654480號令

摘要:

核釋農業用地依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」規定設置之綠能設施,仍

准適用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課徵田賦之相關規定。

說明:

農業用地依「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」規定設置之綠能設施,取得農

業主管機關核發同意容許使用之證明文件,並經能源主管機關依能源相關法令同意備案,

且該用地符合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相關規定者,仍准適用土地稅法第22條規定課徵田賦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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